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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對尊貴或贊助會員有任何疑問,歡迎向我們查詢。我們的即時通或MSN: admin@eyny.com 面試要帶驗孕報告 派遣公司挨罰
自由時報2011-03-23
〔記者林良哲/台中報導〕台中市國立台灣美術館的女性派遣員工被負責派遣的仟代昌公司要求繳交驗孕證明,女員工不滿到台北抗議,台中市政府對派遣公司處以十萬元罰鍰,該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訴訟,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判處仟代昌公司敗訴。
國美館委外僱用女性服務人員,原本有十多位服務人員,由人力派遣公司以「保全人員」名義聘用,在國美館擔任展場服務、英語導覽工作,九十八年間改由仟代昌公司負責派遣,該公司要求面試女性提出驗孕報告,資料正本交由國美館保存。
一位蔡姓女員工被要求繳交驗孕報告,她認為此舉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即向台中市政府陳情,並透過全國自主工聯號召多位受到不平等待遇的女性員工,在九十八年七月間到文建會抗議,質疑身為女性的當時文建會主委黃碧端,是否在上任時有繳交驗孕報告?
業者辯稱未要求驗孕
台中市性別工作平等會去年三月間針對本案進行評議,認定仟代昌公司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十萬元罰鍰,仟代昌公司不服提起訴願,經勞委會駁回,因而提起行政訴訟。
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仟代昌公司辯稱當時在刊登徵才廣告時,並未要求提供驗孕報告一事,公司幹部也沒有人在徵才說明會上提及此事,但法官傳喚多位證人出庭,發現該公司主管確實在說明會上,以明示及暗示方式指稱其合約才半年,員工若是懷孕生子將不符成本,部分員工也指出,原勞動契約中的確有要求繳交驗孕報告,在市府調查之後才抽換勞動契約。
違性平法 罰10萬元
法官認為,要求女性員工繳交驗孕報告的行為,對參加說明會者造成心理影響,以為自己若是懷孕的話,可能不被錄用或遭解僱,已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判處仟代昌公司敗訴,必須繳納十萬元罰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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