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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生活百科) 公園丟棄35隻幼貓,冷血女被判在雪地凍一晚…她很快就後悔了 [打印本頁]

作者: Chiku_RunRun    時間: 2018-3-30 08:32 PM     標題: (生活百科) 公園丟棄35隻幼貓,冷血女被判在雪地凍一晚…她很快就後悔了

本帖最後由 Chiku_RunRun 於 2018-3-30 08:32 PM 編輯
點評:以眼還眼,以牙還牙

印度聖雄甘地曾經說過:「要判斷一個國家文明到什麼程度,觀察他們如何對待動物就知道了。」

法律給了人們維護權益的途徑,但面對虐待動物的人,受害的動物卻無法為自己發聲。

比如殺貓累犯陳皓楊,甚至在被起訴後又繼續找流浪貓下手,

不禁讓人思考,短短幾個月的刑期、有時候甚至還可以易科罰金,真的能讓這些施虐者反省改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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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hael Cicconetti是任職於美國俄亥俄州Painesville的一名法官,

他深深了解這些道理,也受夠了在輕罪判決下,類似的事總是一再發生,

因此由他經手的虐待動物案件,經常對被告作出「以牙還牙」判決,

讓他們親身體驗,自己到底做出了多殘酷的事。

例如,有一名女子在公園裡遺棄了35隻幼貓,

當公園管理員發現這些小貓的時候,因為在寒風中凍了太久,許多小貓都因此感染生病,

最後有7隻小貓沒有撐過病痛,再也醒不過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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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圖

在法庭上,這名女子狡辯,貓咪都是別人丟在她家門口的,

她曾經通報當地的動保單位,但動保單位沒有理她,她不得已才丟掉小貓,

但這個說法很快被動保單位打臉,法官痛斥:

「想想若是妳一整晚被丟在冷颼颼、黑暗的地鐵公園,旁邊到處都是土狼和浣熊那些掠食者的聲音,

不知道下一餐在哪裡、更不知道什麼時候會有人來救妳,妳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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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示意圖

法官給了她兩個選擇,要麼入獄服刑14天、加上在家監禁15天,

並罰捐款3200美元和500美元,分別給動保協會和發現小貓的公園管理員;

要麼就像那些被丟棄的貓咪一樣,在寒冷的公園裡待一個晚上,

而且禁止帶任何食物、娛樂用品、書,也不准帶睡袋,只准穿著衣服。

被告女子最後選了第二個選項,執行當天被警察和管理員帶入大雪紛飛的樹林裡,只有她自己升起的一團火陪伴。

另外一個案例,是一名用槍射殺狗狗、將屍體丟進垃圾桶的男子,

Ciccconetti法官最終同意縮短他的刑期,但前提是他必須做社區服務,

穿著狗狗造型的玩偶服,到學校去教導孩子們關於人身安全的知識。

還有一名女子,將自己的狗狗關在到處都是垃圾和排泄物的房間裡整整一個禮拜,

法官也給了她兩個選擇,要麼服刑90天,要麼到垃圾場最髒、最臭的地方待8個小時。

Ciccconetti法官並不獨厚動物,審理人之間的糾紛時,他也同樣採取讓加害者易地而處,嘗嘗受害者滋味的判決。

一名辱罵警察是豬的男子,被判必須待在一隻真正的豬旁邊,旁邊還插著「這不是警察」的告示;

另一名坐霸王車的女子則被罰徒步走30英哩(約48.2公里),也就是她搭乘的距離回家,全程用GPS監控。

Ciccconetti法官受訪時表示,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判決是一名18歲的青少年,

他和媽媽起了爭執,被賞了一巴掌讓他失去理智,將自己的媽媽抓起來摔向地板。

媽媽最後被判無罪,而這名青少年,法官同樣給了他兩個選擇,

接受訓誡、講座、以及10天監禁,暫緩執行期60天,

不然,就必須用肥皂洗嘴,並且把肥皂吞下,還必須向媽媽道歉

(當然,前提是確定肥皂對人體無害,只是味道相當可怕,法官還事先親身體驗過)。

最後,這名青少年痛苦地吞下了肥皂,在向媽媽道歉時終於哭了出來,

他表示,吞下苦澀的肥皂都不容懺悔自己的行徑來得羞愧和痛苦。

這件案子的結局是,青少年獲得了緩刑期,由媽媽親自擔任緩刑執行,並且還要監督他做家事,

有任何違規行為都得向法官報告。

幾年後法官再次巧遇了這位媽媽,媽媽很高興的告訴他,兒子從那之後已經改過自新,再也沒有犯過法。

看完這些案例不禁令人思考,許多輕罪往往只是短期的監禁、或是易科罰金了事,

如果說刑罰的目的是讓人懺悔、改過自新,除了剝奪自由和金錢的懲罰,

或許Ciccconetti法官的作法也未嘗不能當作參考。



(來源:鍵盤大檸檬)

作者: 朱朱七重天    時間: 2018-3-31 07:21 PM

這才叫做人權!這法官好有智慧!這種罰則才能有效制止下一次犯罪!台灣那些道貌岸然的傢伙真該好好學習一下....甚麼叫做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
作者: candlelove    時間: 2018-3-31 07:37 PM

這才是人權啊~讓加害者同樣的感受被害者的痛苦~這才能讓犯罪者有了同理心悔改意
作者: targacar    時間: 2018-3-31 09:41 PM

要怎麼樣才能一次有35隻的小貓
作者: doubleint    時間: 2018-3-31 10:55 PM

對待動物慘忍的人,都是太可惡了
作者: jy00    時間: 2018-3-31 11:09 PM

推這法官的做法,能夠讓人認知到自己的錯誤真的很重要
作者: gn00503262    時間: 2018-3-31 11:46 PM

這就是外國法官和台灣法官的差別
罰金?要罰就照收入比例去罰
那些靠罰金就能解決的事,還不是「好野人」專用的
作者: hwguihwgui    時間: 2018-4-1 12:46 AM

這才是真正的法官
台灣那些只是不知變通的恐龍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8-4-1 05:17 PM

看到這樣的判決才會讓人有大快人心的感覺。
現在看到的新聞,很多根本是人渣的行為,被抓到了馬上就能假釋,根本無言。
作者: bluemain    時間: 2018-4-1 05:38 PM

就是要讓他們感同身受才會學會珍惜
作者: victory0225    時間: 2018-4-1 05:58 PM

這種處罰還真的叫 感同身受,‧就去體驗一下 你怎麼折磨人的下場,但現今我們得法律判的刑責往往太輕,也導致犯罪不減 而且連國外都有人覺得來台犯罪輕微來台灣亂
作者: 包麵    時間: 2018-4-1 06: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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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asperdownload    時間: 2018-4-1 07: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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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b908767    時間: 2018-4-1 08:16 PM

尊重生命是因該的
不懂得尊重生命的人  
是因該受到逞罰
作者: 諾于    時間: 2018-4-6 02:01 AM

真想請這位法官來台灣
台灣就是沒有這樣的法官阿!!!
作者: Mr夏天    時間: 2018-4-11 09:42 PM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道理對動物也是一樣的
作者: 超超呆8    時間: 2018-4-11 09:5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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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kupi159    時間: 2018-4-11 10:0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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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fgdfgd12    時間: 2018-4-11 10:22 PM

本帖最後由 fgdfgd12 於 2018-4-11 10:23 PM 編輯

雖然這樣說不好,可是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就算給予懲罰也不見得能讓他人改變,只希望他們自己能夠幡然醒悟吧
作者: hiechun    時間: 2018-4-12 12:04 PM

我們是不是有缺這桶替受害者著想的法官呢
作者: wtohbo    時間: 2018-4-12 02:29 PM

所以養動物的人動物要結紮且要做晶片 還要戶口普查
作者: syfpc.605605    時間: 2018-4-12 02: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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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hmgoo38ms29    時間: 2018-5-1 05:26 PM

台灣要是能多幾位這樣的法官就好了.....
作者: 藍色俇想    時間: 2018-5-1 05:53 PM

很好奇為什麼一個人會養到35隻貓!
作者: naughty_ppl    時間: 2018-5-1 06:0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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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最愛豬寶寶    時間: 2018-5-1 07:02 PM

總之別等到犯了法之後才再後悔!!做任何事之前都能先想想後果才是真的!!
作者: EDDY_M    時間: 2018-5-8 08:28 PM

或許 真的要感同身受 才能知道那種滋味
相比台灣很多恐龍法官 我真的覺得 這樣的法官 有因材施教的感覺
作者: 史迪迪    時間: 2018-5-8 08:55 PM

太沒人性了吧,法官做得太對了,硬推
作者: joungz    時間: 2018-5-8 09:07 PM

這種法官才是真正法官.像台灣的一些法官真的是跟恐龍一樣聰明
所以才叫恐龍法官
作者: 劉智傑大哥哥    時間: 2018-5-8 09:36 PM

我覺得這是一位有人情味的好法官
他可以打破一些法律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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