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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要是變凶宅屋價會跌!屋主拒消防員借道 摔傷工人不治] [聯合報] [2017-08-12] [打印本頁]

作者: w12168    時間: 2017-8-12 08:14 PM     標題: [要是變凶宅屋價會跌!屋主拒消防員借道 摔傷工人不治] [聯合報] [2017-08-12]

本帖最後由 w12168 於 2017-8-12 08:20 PM 編輯


不想變凶宅?新北市蘆洲區40歲羅姓男子昨天下午2點多在民權路幫新開髮廊店加裝冷氣,不知何原因從2公尺高度摔到後方防火巷,失去意識,店員急忙報案,警、消人員趕抵,見防火巷口僅40公分寬度,向隔壁住戶請求打開前後門,殊不知住戶回「我不要!」就拉下鐵門,最後消防人員花了半小時將人帶出,送醫急救仍回天乏術。

「如果是你,會讓他進來嗎?」面對記者詢問,林姓屋主相當氣憤,認為不讓有生命危險的患者經過家裡,是合理的,「一句話啦!我家原本有2千萬要是變凶宅就剩不到1千萬,你覺得咧」。救護人員無奈搖頭「他並沒有違法,的確有權利可以不讓,但人命關頭,他只要讓道,這個生命就有機會保住,只希望大家將心比心」!

新北消防第三大隊表示,若該住戶將前後門打開,消防人員只需2-3分鐘就可以將人搬出,但不借道,消防員要先側身進入40公分寬巷子,並將患者扛到2公尺高的雨遮,再移到外頭,影響救援難度,也讓救護時間多拉長25分鐘。

救護人員說,患者失去生命跡象,黃金救援時間是6-8分鐘,消防員卻花了近半小時才將人扛上救護車,一上車就給了兩支強心針,不斷急救,送醫後仍不治。

連住在附近的屋主弟弟都看不下去,「其實,我也不方便說甚麼,但是,如果事情發生在我家旁邊,我當然百分之百盡力幫忙,能開門減少救援時間,舉手之勞當然該做」。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這種見死不救自私自利的人,即使你的房子能賣到兩億,我看你也無福消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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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巷後方空地被屋主改裝成曬衣場,拒絕消防人員走後門救人,造成救護困難。記者陳雕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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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氣技工跌落處。記者陳雕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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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排斥受訪,辯稱當時無人在家。記者陳雕文/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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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主拒絕協助,拉下鐵門,消防人員無法通行,只能側身進狹窄防火巷救人,錯過黃金救援時間。記者陳雕文/翻攝












作者: 利希德    時間: 2017-8-12 08:35 PM

本來還有救活的機會,卻真的死在自家附近,
小心工人冤魂不散,怨念超深變厲鬼,
住家沒變凶宅但會變成鬧鬼宅
新聞鬧大已變凶宅,二千萬想賣一千萬還可能被打槍。
作者: 皁峻節    時間: 2017-8-12 09:19 PM

說真的雖然是沒犯法,但就道德上是值得思考的阿
作者: 暗夜黑貓    時間: 2017-8-12 09:39 PM

地址是幾號!老娘衝著犯法也要揍屋主!
作者: lonelyman325    時間: 2017-8-12 09:50 PM

是有權利可以不讓進屋沒錯, 但是我覺得只是舉手之勞而以, 這點應該沒甚麼大問題吧
作者: nenewu    時間: 2017-8-12 10:06 PM

只是路過而已,根本不會被認定為凶宅,只能說這個屋主太過自私
作者: 330033    時間: 2017-8-12 10:29 PM

這就是人啊,而且又沒有怎麼因果報應之類的存在,法律也沒規定,可是如果避免緊急危難呢,為了救人而破門,算是阻卻違法事由啊
作者: loxyking16    時間: 2017-8-12 11:13 PM

這太好找了
有人要一起去找屋主泡茶的嗎?
讓他知道什麼叫做道德與助人?
作者: 艾雷迪    時間: 2017-8-12 11:14 PM

在屋主努力之下他達成了他一日成兇宅與因果輪迴成就啊!!
作者: 尋思    時間: 2017-8-13 12:00 AM

雖說一樣米養百樣人,但還是想說 確定養的是人嗎?
作者: nomad231    時間: 2017-8-13 12:08 AM

他的房子凶宅定了
因為死者會去找他
作者: Doupont    時間: 2017-8-13 12:12 AM

這種人真自私,道德感真差
乾脆修法,只要屋主在,不開門延誤送醫的就開罰
這麼簡單的修法,都沒一個立委提過
No Ball~


作者: godtree    時間: 2017-8-13 12:32 AM

印象中這樣的新聞見報好幾次了,台灣最美的風景漸漸崩壞中。。。
作者: s31039    時間: 2017-8-13 12:40 AM

原來這個地方這麼貴喔,這樣跌下去早就是兇宅了吧,這就是台灣本色
作者: zogol    時間: 2017-8-13 12:56 AM

知道是哪一家了,就直接讓他賣不出去好了。
作者: alcuna    時間: 2017-8-13 01:03 AM

台灣真的要考慮修法了
緊急避難時應該要強制破門
作者: aasbaaae    時間: 2017-8-13 02:39 AM

rip

既然死了人

一般人會為了讓家裡變成兇宅這種理由而不肯借道嗎?

這種突然頭殼壞去的跡象

這跟凶宅有87%像阿
作者: wailiam2011    時間: 2017-8-13 02:47 AM

借過 保住人命  積功德  

而且 沒出人命  新聞就不會爆拉

XX屋主 你腦袋是裝使嗎

作者: nrincj741    時間: 2017-8-13 03:05 AM

看到這則新聞讓我難過
現在人們越來越自私自利
人命一條就這樣沒了

作者: phtn    時間: 2017-8-13 03:17 AM

不是說"防火巷後方空地被屋主改裝成曬衣場,拒絕消防人員走後門救人",這屋主真的沒觸法嗎?這等於間接致死喔,檢察官沒起訴是否失職?
作者: huang2671868    時間: 2017-8-13 07:52 AM

這是為了救人的事, 還不只是想縮短路途的事而已. 居然有這麼自私的人, 這麼沒有良心的人, 傷者可以說是這間屋主間接害死的, 這樣做一定會有報應的.
作者: yanghua2    時間: 2017-8-13 08:08 AM

先請他吃官司占用防火巷比較實際~
作者: jm5188    時間: 2017-8-13 08:53 AM

那就讓房子變便宜...便宜到沒人要..就不會發生這事了
作者: 發達林    時間: 2017-8-13 08:57 AM

一個月2.2k ,掉一次600萬,要賺多久呢。他沒犯法,有何錯,用的著如此嗎,是你家你也不一定同意,想法是這樣,做法可不一定,只能說他沒同理心,因為人是自私的。今天給人方便,日後別人就會給你方便,天理循環。
作者: 阿拉丁    時間: 2017-8-13 09:28 AM

蘆洲這種鬼地方,要我免費住都不屑,房價多少沒意義。
作者: kuncb    時間: 2017-8-13 09:42 AM

關鍵是違建吧!

新北市的防火巷根本不存在, 全都被一樓住戶改建

政府無力執法, 只能寄望所謂的良心, 那要政府幹麻?
作者: bysken    時間: 2017-8-13 09:47 AM

希望死者知道這家屋主不借道,
借個路作個好事,
華人就是有這種莫名的心態,救人好像都會沾到什麼煞氣
然後自已就會跟著倒楣
作者: macoch    時間: 2017-8-13 09:57 AM


換個方向想  如果這人因為借了你的房子救活了呢??
那不是好大功德嗎?
救人一命 勝造七級浮屠啊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7-8-13 10:00 AM

nenewu 發表於 2017-8-12 10:06 PM
只是路過而已,根本不會被認定為凶宅,只能說這個屋主太過自私

你不自私?你要買這種房子?你就不怕真的鬧鬼?
你鈔票好賺啊?

別人房子變凶宅,你卻做大善人?誰自私啊?
你怎不怪市政府,巷弄是怎麼設計的?
作者: shiangyl    時間: 2017-8-13 10:07 AM

這屋主沒犯法
但真的很&^*&(*
希望她以後房子賣不出去
作者: oper0090    時間: 2017-8-13 11:10 AM

人竟然可以自私到如此地步拿人命當做兒戲
作者: zxc3775924    時間: 2017-8-13 11:49 AM

人也是需要有基本的道德 即使法律上是對的 但是在地方鄰里之間 將會知道他是個缺德的人
作者: nenewu    時間: 2017-8-13 12:11 PM

carlosfathma 發表於 2017-8-13 10:00 AM
你不自私?你要買這種房子?你就不怕真的鬧鬼?
你鈔票好賺啊?

1.建議你有空去查查凶宅是怎麼認定的
2.難道你能認同屋主的行為?
作者: 日不落    時間: 2017-8-13 12:35 PM

人心就是如此,與其祈求別人善良,只好自己多注意工作安全。為了一瓶飲料都可以砍死人了,還有什麼比這個扯。
作者: dfmaga12    時間: 2017-8-13 01:44 PM

當初他不開門是怕變凶宅對吧

現在這種情形的話

好像跟變凶宅同樣意思了


作者: leehung86    時間: 2017-8-13 01:58 PM

那時人還沒死還兇宅勒,急救得宜說不定還能撿回一條命,雖說不讓通行不違法,但...人死後巷裡,真不怕晚上睡不著,死前在那邊掙扎越久,怨念越深,哪還不如盡早送出去,起碼送人一程也是做功德,省得後巷內怨氣不散,反而容易影響周遭居民。
作者: GoGoPanda    時間: 2017-8-13 01:58 PM

善有善報, 惡有惡報
這屋主日後會有報應的
作者: 麵條君    時間: 2017-8-13 01:59 PM

地點批露的話
就算只賣500萬大概也沒人想買了
作者: tokser    時間: 2017-8-13 02:12 PM

感覺那工人也是很有問題,安全措施完全沒做的感覺,而且那防火巷是什麼鬼,燒起來就一起完蛋

那住戶不予置評,就跟路上碰見有人出意外或者被施暴就躲得遠遠的一般人一樣而已,畢竟大多數人

多只會為自己著想,就自我保護心態罷了,反正真出事了也不會有人幫你,就如其所說的,房價暴跌

之類的,甚至比這個更倒楣的人大有人在
作者: signin    時間: 2017-8-13 02:15 PM

舉發防火巷違建 這個不知道可不可以公共危險罪+過失殺人起訴 ....掛在防火巷 也跟他有關 不兇宅很難吧
作者: babyface_chz    時間: 2017-8-13 02:16 PM

真的是不知世間事的白目
他不知道這樣子人死在她家後院
還有存在怨念
這樣都是有在警局登案在冊的
作者: QQ小熊軟糖    時間: 2017-8-13 02:30 PM

真是自私的行為,就算沒變凶宅,工人怨念很深搞不好就變鬧鬼屋了
作者: moon61242002    時間: 2017-8-13 02:49 PM

你讓道了沒你的是,說不定這根本不會上新聞
現在鬧成醬,全國都知道你家了,你還想過好日子嗎
作者: Ryudo1215    時間: 2017-8-13 04:10 PM

恭喜了 經新聞一報

這房價應該是坐大怒神直直落  

有人死在自家後面的防火巷

有二三百萬能賣出去就偷笑了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7-8-13 04:19 PM

本帖最後由 4457ab 於 2017-8-13 04:28 PM 編輯

賣不出去的地方,跌或漲都跟屋主一點關係都沒有
現在房子有多難賣去看看房仲業的慘況就知道了,以為放久一點就能賣多點錢?何況是那種有年紀的老房子
最後多半被建商狠砍賤價收購,保證想哭都哭不出來

作者: 79831714    時間: 2017-8-13 04:25 PM

等等 我說那啥 沒人在家 那誰拒絕人的 鬼嗎 那真的不用賣了啊 誰要買有鬼的房子 體驗人生喔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7-8-13 04:46 PM

nenewu 發表於 2017-8-13 12:11 PM
1.建議你有空去查查凶宅是怎麼認定的
2.難道你能認同屋主的行為?

我只是強調一點,道德沒標準!法律才是遵守的準繩!

我尊重屋主的作法,他有百分百作主的權利,旁人沒資格指三道四。

因為,那是他家,不是你家。記住!凶宅如何認定是別人認定。沒理由強迫他人接受,台灣動輒搬出民主自由,招牌大得很,可是心態卻絕對是不講法治專講人情世故,這是根本上很矛盾的心理層面!
作者: kaku2263    時間: 2017-8-13 05:03 PM

本帖最後由 kaku2263 於 2017-8-13 05:06 PM 編輯

剛被網友肉搜了沒良心屋主兇屋~


作者: wongfeifong2001    時間: 2017-8-13 05:03 PM

好蠢....可以無知到這種地步
大家一定要多讀書、多討論公民義務阿
作者: CHRYSAOR222    時間: 2017-8-13 05:21 PM

這⋯就是利益跟良心的角力
結果就是利益輕鬆勝過良心~
作者: 118869    時間: 2017-8-13 05:27 PM

感覺就是硬是牽強的理由
但是這世上怎樣的人都有並不奇怪
只是覺得很沒有道德就是了
作者: nenewu    時間: 2017-8-13 06:01 PM

carlosfathma 發表於 2017-8-13 04:46 PM
我只是強調一點,道德沒標準!法律才是遵守的準繩!

我尊重屋主的作法,他有百分百作主的權利,旁人沒資 ...

1.你的第二篇文章敘述不錯,我接受你的論點
2.至於第一篇文章情緒性太重,令人無法接受
作者: w88511    時間: 2017-8-13 06:02 PM

不讓消防員借過的確是屋主的權利,法上站得住腳,但道德上絕對有非常大的爭議,
是我絕對讓,且盡力協助警消,相信大多數人也是會盡力協助警消的,因為搶救分秒必爭,
我必須說屋主對於凶宅太過敏感了,凶宅再怎麼樣也是人死在裡面才叫凶宅,
重點是搶救的當下工人根本還沒死亡,還沒死亡的情況下屋主借個通道跟凶宅完全沾不上邊...

作者: sisisealand    時間: 2017-8-13 08:33 PM

真的變成凶宅,房價會跌超級多的
幫人也是幫自己
作者: winter070    時間: 2017-8-13 08:46 PM

惡有惡報!不是不報!周遭鄰居都說那個人人緣很差了!!
作者: death0106    時間: 2017-8-13 10:25 PM

房子會不會掉價是不清楚,但屋主個人的人格已經掉價了=A=|||

目前就只差屋主的大頭照、全名等等個人資料全數暴光而已~~
作者: ppaul456    時間: 2017-8-13 10:44 PM

人命關天竟然還在管房價,何等的自私自利阿,太誇張了吧!!
作者: 罐頭玉米    時間: 2017-8-13 10:58 PM

不想變凶宅,拿人命來開玩笑,到時候鬧鬼有比較好嘛QQ這邏輯我覺得不行啊
作者: 來來去去    時間: 2017-8-13 11:06 PM

禁忌的東西
誰會去碰
只有自認倒楣
還有工作時真的要多注意自己的安全
不要為了一時之快
遺憾終身

作者: menuling    時間: 2017-8-13 11:27 PM

這家人的想法道德上很差,這種人會有什麼福份嗎??
作者: 白羽戀    時間: 2017-8-13 11:28 PM

冷氣工沒做好安全措施才是主因吧
我是覺得都怪在屋主身上好像沒甚麼道理
講的好像他讓道就一定救得活一樣
作者: GuGu1002    時間: 2017-8-13 11:35 PM

法院都說不會變凶宅了
所以認知還是滿重要的
直接關係到你對處理事情的態度

作者: nagare68    時間: 2017-8-14 12:02 AM

雖然屋主有權利拒絕,但是面對還有機會搶救的人因為這樣就過世了,為往生者感到婉惜及憐憫

作者: saii7909    時間: 2017-8-14 12:20 AM

自私以為是保護自己 只會害了自己   佔便宜 其實 是吃虧
作者: hdauron    時間: 2017-8-14 01:07 AM

舉手之勞而已
沒必要這樣吧
作者: a86241    時間: 2017-8-14 01:50 AM

生命法益大於財產法益 憲法有貴定的 為啥公務人員不能強制執行 政府該出來管管了 不燃下一次怎麼半
作者: tonysongtaipe    時間: 2017-8-14 02:26 AM

到底凶宅是怎麼定義
意外死亡才算嗎  還是病死也算
作者: eyrle7    時間: 2017-8-14 02:44 AM

本帖最後由 eyrle7 於 2017-8-14 02:51 AM 編輯

這就是現實,什麼都不重要只剩下錢最重要。

不只是台灣,這個已經是世界定律了。

除非,大家願意把凶宅這種事情給放下。

讓假道學和神棍騙子失業吧!


作者: whs916012    時間: 2017-8-14 02:47 AM

路過不會變凶宅啦
實在太好笑了
沒去救死在旁邊你晚上敢走?
作者: cucy30225    時間: 2017-8-14 03:22 AM

他大概也不用賣了,他不幫忙大家也會算在他頭上
作者: 不怕孤獨    時間: 2017-8-14 03:33 AM

這屋主就算以後房子給他賣個5千萬
只怕也無福消受囉
作者: sin5588    時間: 2017-8-14 06:30 AM

或許是人之常情
事發在自己身上才能體會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7-8-14 06:56 AM

本帖最後由 carlosfathma 於 2017-8-14 07:08 AM 編輯
nenewu 發表於 2017-8-13 06:01 PM
1.你的第二篇文章敘述不錯,我接受你的論點
2.至於第一篇文章情緒性太重,令人無法接受 ...

閣下能平心靜聽別人觀點,有沒有道理,這點在網路上,的確很稀有!

或許應該這麼看台灣,在新舊觀念交替的快速變動這一代,我們接受到西方完全不一樣的規範,可是心裡卻仍是舊有那一套,這種矛盾不清的狀況,才會造成台灣現在這樣:表面看來像西方國家,動輒講法治,可是當真遇到事情時,就不由自主地被感情淹沒法治,講起人情道德。

這種自我心理矛盾的情節,很難真正地改過來。

事情很難說明白,簡單舉例一下,便十分清楚:

法官   :你很不要臉,怎麼可以偷鄰居麵包?                                           (法治)
檢察官:大人!他是因為肚子餓,實在受不了,才犯案!                             (人情抬頭)
法官   :喔!這麼說來,....可是就算肚子餓,也不能犯法啊!                      (法治清醒)
檢察官:大人!罪犯.......是偷給他老娘吃的...他....沒吃!                          (人情再起)
法官   :哇!是...這樣子啊?那.....那.....台下是....孝子啊!唉呀!這.....這.... (法治消失)
          你....用過早飯沒?這裡有1000元,你先拿去應急一下!

這樣子,閣下看出來沒?法治在哪裡?還要不要法治?
屋主講法治,主張應有之主權自由,旁人呢?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7-8-14 07:03 AM

w88511 發表於 2017-8-13 06:02 PM
不讓消防員借過的確是屋主的權利,法上站得住腳,但道德上絕對有非常大的爭議,
是我絕對讓,且盡力協助警 ...

你講的很有人情味,但沒法治觀念!

還有,房價會不會跌,甚至都賣不出去,也不是你說了算!

問題是發生在,你家賣不出去時,你去跟買家講沒關係,叫他拿出道德勇氣跟你買。
而不是在這裡唱高調!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7-8-14 07:13 AM

發達林 發表於 2017-8-13 08:57 AM
一個月2.2k ,掉一次600萬,要賺多久呢。他沒犯法,有何錯,用的著如此嗎,是你家你也不一定同意,想法是這 ...

你真敢保證,別人就會給你方便?

你對台灣人性,這麼有信心?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7-8-14 07:17 AM

dfmaga12 發表於 2017-8-13 01:44 PM
當初他不開門是怕變凶宅對吧

現在這種情形的話

看你!開口閉口都認為是凶宅了,這能怪屋主不擔心嗎?
作者: dfmaga12    時間: 2017-8-14 01:50 PM

carlosfathma 發表於 2017-8-14 07:17 AM
看你!開口閉口都認為是凶宅了,這能怪屋主不擔心嗎?

看這種回覆大概就是沒看懂文內的意思  就亂解釋亂認定別人的看法跟立場

就為了這些腦充血的人花點時間說說自己的想法好了

還有先搞清楚  我沒說認為是凶宅  

屋主當初不讓救護的人經過是怕人過世  進而影響房子的價格

有了解凶宅這個詞的都知道

房子的價格一旦跟這扯上關係通常都不會太好

也能理解屋主為什麼會這樣做

雖然最後結果人是去世了

但是

如果當初屋主有把門打開讓救護人員趕快把人送醫急救

結果會不會不一樣   那個人是不是就不會死了?

我有疑問的是  如果屋主是擔心借道了之後人死會變凶宅

那現在因為從防火巷出來多花了一點時間  人過世了

那這樣關於屋主擔心的凶宅問題會是怎樣發展

那間房子還會不會有可能被認定是凶宅  我有疑問的是這個

在看到這則新聞之前  我也不是很了解凶宅是怎麼定義的

拜託發文前先想想會很難嗎

別在那搞不清楚狀況

(借了  
如果之後人還是死了房子變凶宅價格變低
至少自己的在外評價可能不會像現在這樣糟
不借
人會不會死先不說光是傳出讓附近的人知道
會把屋主說的多難聽大家可想而知
不過看這樣子
他好像根本不在乎就是了)
作者: 浴血狂歌    時間: 2017-8-14 02:15 PM

這種事被報導出來
就算有2千萬也沒人會去買
作者: z7811453    時間: 2017-8-14 02:32 PM

果然ˋ地主真的不缺錢!!

作者: tsengzine    時間: 2017-8-14 02:46 PM

一條人命與損失一千萬之間,如何取捨的確很考驗人性,但俗話說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事故的當下行個方便,極可能就可以挽回一條寶貴的生命拯救一個完整的家庭,但房屋的買賣可能會在不知何時的未來,且未來會有許多種變數,兩相比較之下何輕何重立可分明.....
作者: ctp0836449    時間: 2017-8-14 05:04 PM

但願這不是真的,台灣人心真的淪落到這種地步嗎?
作者: just1254    時間: 2017-8-14 07: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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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mosh247    時間: 2017-8-14 07:20 PM

現在人們越來越自私自利
一條人命就這樣沒了
希望她以後房子賣不出去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8-14 07:48 PM

不意外--鄉民起手式先查這屋主職業看在什公司,然後就電話騷擾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8-14 07:49 PM

利希德 發表於 2017-8-12 08:35 PM
本來還有救活的機會,卻真的死在自家附近,
小心工人冤魂不散,怨念超深變厲鬼,
住家沒變凶宅但會變成鬧鬼 ...

人命無價,房子有價。懂?
這屋主晚上睡覺還能心安就真的是冷血了
可惜自私的人不會相信科學 當然 自私不犯法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8-14 07:50 PM

皁峻節 發表於 2017-8-12 09:19 PM
說真的雖然是沒犯法,但就道德上是值得思考的阿

最好就他全家死在裡面當凶宅賣錢在燒給他
人命當然不值兩千萬 你自己說你有沒有值五百一千萬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8-14 07:50 PM

lonelyman325 發表於 2017-8-12 09:50 PM
是有權利可以不讓進屋沒錯, 但是我覺得只是舉手之勞而以, 這點應該沒甚麼大問題吧 ...

自私的人就會支持屋主啊 我比較看不起自私還不敢承認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8-14 07:57 PM

nenewu 發表於 2017-8-12 10:06 PM
只是路過而已,根本不會被認定為凶宅,只能說這個屋主太過自私

今天不給借道 以後他天天晚上跟你借
每晚敲門借過的都市傳說 這有梗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8-14 07:57 PM

330033 發表於 2017-8-12 10:29 PM
這就是人啊,而且又沒有怎麼因果報應之類的存在,法律也沒規定,可是如果避免緊急危難呢,為了救人而破門, ...

台灣最美的風景--最美的風景--有這種鄰居 住在旁邊會減壽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17-8-14 08:00 PM

loxyking16 發表於 2017-8-12 11:13 PM
這太好找了
有人要一起去找屋主泡茶的嗎?
讓他知道什麼叫做道德與助人?

屋主,你晚上睡得安穩嗎?我希望哪天他摔死在路上沒人理他

作者: TSM-144    時間: 2017-8-14 09:26 PM

在法律上確實沒違法
但道德上人人喊打
像這種真的要不得
救人一命是一命
人死了也不是你的問題
就是擔心房價格
現在大家都看到了
沒人會想買你的房子
好好留著吧
作者: carlosfathma    時間: 2017-8-14 09:27 PM

dfmaga12 發表於 2017-8-14 01:50 PM
看這種回覆大概就是沒看懂文內的意思  就亂解釋亂認定別人的看法跟立場

就為了這些腦充血的人花點時間說 ...

問題簡單講,這也是一般人,最會選擇的決定。

以後怎樣是以後的事,眼前沒必要冒險!
我相信絕大多數,都會做跟屋主一樣的決定。

當然了,台灣有很多聖賢人,不食人間煙火,道德高比孔子,這些人例外!
自然,大家現在說會怎樣聖賢,我都非常願意相信!反正,不信,也無法證明;麻煩又不是出在聖賢旁觀者的家裡。

漂亮話,講了又不用兌現!對不對?
作者: cafeturtle    時間: 2017-8-14 09:33 PM

這樣子的理由真的覺得怪怪的
作者: chung0810    時間: 2017-8-14 09:39 PM

很都屋主不是讓死人經過的
如果還是活人還是相信很多人是可以的

作者: man123156    時間: 2017-8-14 09:42 PM

真的那些媒體別再用最美的風景是人了
光是幾顆老鼠屎就能壞了所有人的感觀

作者: sung0716    時間: 2017-8-14 09:46 PM

這屋主真夠自私的了 若知道是那一間 直接公開出去 讓它價格直接扒掉
作者: 海上的風    時間: 2017-8-14 09:48 PM

讓我感嘆 未來 台灣會出現 在路上看見車禍 或是危急需要救援的人  正好有人經過 跟他求救

結果 他會 說 你要付多少錢 來讓我幫你

作者: honaka    時間: 2017-8-14 09:49 PM

路過就變凶宅?笑死人
那一堆房子怎都沒下跌?
作者: jcm8471    時間: 2017-8-14 09:58 PM

真的相當的懷疑,那屋主這樣害一個工人延誤就醫而死亡,晚上還能睡好覺
如果我是他的家人,就算沒被肉搜我自己都會丟臉到不敢出門....

作者: idaanita    時間: 2017-8-14 10:21 PM

人都是自私的啊~

只是屋主做了最壞的示範,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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