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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鄭捷定讞19天就槍決 台權會痛批:亂來!][蘋果][2016-05-10] [打印本頁]

作者: f12505    時間: 2016-5-10 09:34 PM     標題: [鄭捷定讞19天就槍決 台權會痛批:亂來!][蘋果][2016-05-10]

本帖最後由 f12505 於 2016-5-10 09:35 PM 編輯



法務部今晚執行鄭捷死刑,台灣人權協會執行委員廖福特得知後痛批,法務部長羅瑩雪「根本是亂來!」廖十分氣憤地指出,法務部非常不尊重自己訂定的法律規範,任何一個死刑犯執行,都必須確認沒有再審、非常上訴或聲請解釋憲法等救濟途徑後﹐才可以執行死刑,「這是最基本法務部訂定的規範,也是避免冤獄的規定,才定讞19天,講一個難聽的,鄭捷可能拿到判決才沒幾天,應該還在非常上訴的期限內,這是非常非常草率的行為!」
廖福特表示,法務部不該假設鄭捷案沒有任何疑慮,「羅瑩雪她竟然可以在520之前急著執行,根本是亂來!我認為應該有人應提告羅瑩雪」,廖說,台灣人權協會將會討論未來是否採取行動表達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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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者這麼多,這是寃案嗎?
人權會是有病嗎?
光天化日下被隨機亂殺是活該嗎?
無怨無悔的鄭都説想趕快去死一死了,這些人權會的是人生找不到重點了嗎?死抓著那些求死、怕痛的、假精障的人幹嘛?想演出沒舞台?
人權團體應積極一點,好好研究一下,如何把故意殺人犯帶回你家去,證明可教化,才有意義。


作者: chanweita    時間: 2016-5-10 09: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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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kdsl    時間: 2016-5-10 09:46 PM

台灣的人權團體其實就是政治團體~心中只是無限上綱的納粹~
鄭捷本來就帶著反社會的心態進行恐佈且無差別的大屠殺~
在犯案後當場被制服~而且殺人的目的就是抓一堆人陪葬~
犯罪到現在一點悔意都沒有~
判死與執行都不意外~
作者: 綠茶王    時間: 2016-5-10 09:49 PM

就是鄭捷該死不死,才讓後面模仿的層出不窮

三審定讞+人證、物證、精神鑑定都做了

法律程序要走到怎樣,才算完? 如果最後還是判死

廢死團一樣會叫的
作者: POOH0705    時間: 2016-5-10 09:51 PM

  這不是即將上任「廢死蔡」的外圍組織嗎?會說這些,不意外,鄭捷他還以為拖過520後,又可多活4年,無奈,老馬卸任前,順便送他上路。

作者: t611kimo    時間: 2016-5-10 09:56 PM

要不要明天開始
把殺人犯安置到人權會的大大們的家
讓你們一對一教化他們啊
前提是沒有任何執法人員保護你們喔
作者: 台灣沙酷    時間: 2016-5-10 09:57 PM

這個協會應該改名了吧??
畜牲需要人權嗎??!!
也不對~~
這樣會汙辱愛護動物相關的協會!!
所以可以無視它的存在!!
作者: lemonjulice2    時間: 2016-5-10 10:09 PM

DPP支持者不是都說KMT輸在不了解民意
要KMT下台檢討
這下KMT順應民意斃了死刑犯
真不知還有啥好嘴的?
作者: badsm3c96    時間: 2016-5-10 10:13 PM

本來就亂來
明明前面一堆死刑犯在排隊
直接讓鄭捷插隊
作者: ss995511    時間: 2016-5-10 10:18 PM

鄭捷所引發的模仿效應 多起隨機殺人 應該才是法務部會這麼迅速 在法院判死刑後 這麼快執行死刑的原因吧...

作者: 鬼次郎    時間: 2016-5-10 10:20 PM

我覺得不該這麼快就槍決牠.
應該每天叫牠出來早點名一次.
清晨5點告知牠明天槍決,要牠做好心理準備.
然後放牠鴿子.
等到牠認為又是狼來了的時候,帶牠出來到刑場逛一圈,再放回去.
連續7天後,等牠鬆懈下來,不再告知,讓祂疑神疑鬼.
萬一這個人精神強韌到不會發瘋(通常做到一半就精神崩潰了...),再給牠個痛快,免得浪費糧食.

這樣才能稍解被害者的痛苦於萬一.
作者: piercecat    時間: 2016-5-10 10:32 PM

羅部長真的是亂來,鄭劫前面還有一堆人在排隊,則麼可以讓鄭劫插隊排第一呢,給妮一次彌補的機會,明天上班趕快把所有槍決簽一簽,一次解決,這樣也算幫蔡洨英一個忙,這樣再他任內就不會有人去煩她,要她槍決死刑犯,這樣也算是功德一件。感恩ㄛ
作者: l123654800    時間: 2016-5-10 10:32 PM

死刑算是給人渣一個痛快了 如果用古代刑罰 凌遲處死之類的 那比死還難受
作者: darkultraman    時間: 2016-5-10 10:32 PM

主張教化誰的,就請這個單位專門來教化好了. 教化過再犯的是不是敢採連坐處罰?
作者: ura0414    時間: 2016-5-10 10:34 PM

真的亂來,不是每次都北中南都有槍斃嗎?這次怎麼只有北部,難道重北輕南嗎?
作者: chl1421    時間: 2016-5-10 10:36 PM

這種罪大惡極的現行犯
其實當場若有警察
將其擊斃
沒有人有話可說的

作者: vincent3333    時間: 2016-5-10 10:44 PM

台權會自己出錢養吧
用納稅人的錢就不要在那邊亂叫
作者: ranjayhot    時間: 2016-5-10 10:47 PM

當場就該斃掉了
還養他一年多快兩年
為啥還拖那麼久
作者: 巴格亞魯    時間: 2016-5-10 10:48 PM

chanweita 發表於 2016-5-10 09:42 PM
目擊證人超過100人, 根本應該就地正法的, 還經過審判已經是非常寬厚了. 暫緩死刑是對於沒有目擊證人或證據 ...

在台灣警察還沒被歹徒傷害到之前拔槍或傷了人都算執法過當

如果歹徒射中你或是拿刀砍到你噴血才能還擊

萬一你不小心殺了歹徒還會吃官司

這就是台灣...
作者: roket    時間: 2016-5-10 10:50 PM

其實這台權會的根本在自打臉..他有說到就是避免冤獄問題,但犯罪證據已經擺在眼前..且一點問題都沒有...硬要說的話,只在於到底有無教化可能..
作者: 蒼白闇使    時間: 2016-5-10 10:52 PM

殺了4個人,傷害22個人...我想這26個人難道就不冤嗎?

還有雖然法務部確實沒有依照法律規範上走,但是520後主張廢死的執政黨就會依照法律規範給於該死的人制裁嗎?

說穿了前者雖然省了法律途徑執行死刑但是起碼結果是社會大眾所期許的正義,

但後者520後恐怕連法律所規範的正義都沒有只剩下虛假的自我主義以及受害者的無奈.
作者: lababula    時間: 2016-5-10 10:59 PM

害死台灣4人是死刑犯,那想讓台灣人民上戰場受死的台獨團體是?
作者: david12345678    時間: 2016-5-10 11:09 PM

那個狗屁協會憑啥認為自己的理念凌駕法律??
感覺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就對了
審判是人賦予人的權利
上帝只是被操弄的形象
不然贖罪券這東西是哪來的
作者: YANBE    時間: 2016-5-10 11:09 PM

這個台權會本身就是廢物,只會說犯罪者的人權,完全忽視受害者的人權,真是夠了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6-5-10 11:19 PM

台權會這麼激動,搶救人渣行動沒成功,
要不要去鄭捷墳前跪求原諒.
作者: 三十隻小豬    時間: 2016-5-10 11:22 PM

這些廢死的, 人權團體, 請先搞清楚什麼要的人權是高於人權上的, 有本事把這些殺人犯領回家, 天天帶在身邊教化, 不要消費別人成就自己的虛名。
作者: 紫月0427    時間: 2016-5-10 11:26 PM

雖然鄭截該死,我甚至支持分屍之類的,全部拿去遺體捐贈
但是,這次的執行充滿太多的政治性因素考量吧?
前面還有32個人,憑什麼鄭捷可以插隊?
是為了轉移其他媒體的風向還是?總覺得挺有疑問的說呢!!
作者: msgp01    時間: 2016-5-10 11:35 PM

這執行 沒有所謂插隊問題 只是看法務部長何時要簽

還有 這人的遺體 捐贈中心 不想要 新聞已有報出來了
作者: k11040711    時間: 2016-5-11 12:01 AM

自己都說了避免冤獄 他都已是罪證確鑿的重大殺人犯了耶
難道全台灣人都冤枉他了嗎
作者: wolfang    時間: 2016-5-11 12:14 AM

本帖最後由 wolfang 於 2016-5-11 10:28 AM 編輯
紫月0427 發表於 2016-5-10 11:26 PM
雖然鄭截該死,我甚至支持分屍之類的,全部拿去遺體捐贈
但是,這次的執行充滿太多的政治性因素考量吧?
前 ...

你可以去問問這42個死刑犯介不介意鄭捷插隊,我想絕大多數的人會很樂意
讓位置給鄭捷的....
作者: jjsheu1007    時間: 2016-5-11 12:15 AM

真是大快人心
這樣的人渣還要養他多久
要養就讓台權會去養,所有死刑犯都要養喔!
作者: 冷火殤    時間: 2016-5-11 12: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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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BX79134    時間: 2016-5-11 12:49 AM

廢死聯盟也不過是一些人找資歷的地方而已

你有看過他們提出廢死而後有後續配套嗎? 明顯只會打嘴砲戰的聯盟

日本真實案例所寫的:死刑的意義 這篇我真的看很久
作者: 作夢    時間: 2016-5-11 01:31 AM

都罪證確鑿了 還有什麼意見
他殺人的當下 為什麼不為死者叫屈呢
難道只有加害者有人權
被害人就該死嗎?
作者: lakers547    時間: 2016-5-11 02:01 AM

這麼多目擊者  這麼多監視器
這麼多受害者  這樣是亂來?
亂來沒錯  拖太久了
作者: kof.1    時間: 2016-5-11 02:40 AM

真是怪了明明就現行犯,還可以拖這麼久才執行槍決,現在要槍決了又說要照什麼狗屁流程,這一看就知道不是冤獄了,人權協會應該改名叫八股協會吧,真的這麼關心人權的話,台灣勞工很多都被壓搾的很沒人權,怎不見人權協會跳出來說話?
作者: z7811453    時間: 2016-5-11 03:05 AM

趕快在520前弊掉吧!!
不是有誰說可以教化嗎!!
那快把他領回去
作者: TONMI    時間: 2016-5-11 03:09 AM

意思就是說殺了人,再說自己有精神病,就不會被判死嗎?那全台灣灣有多少人,每個都說自己有精神病,以為在玩線上遊戲嗎,不爽就團隊互砍。我想問一下廢死的希望自己成為下一個受害嗎?
作者: yagami22    時間: 2016-5-11 06:16 AM

這位廖福特啊~枉費你還是人權協會的
請問一下一個當下殺了四個人的現行犯
打從一開始就沒有你口中所謂的
必須確認沒有再審、非常上訴或聲請解釋憲法等救濟途徑
這種順序
再者~是不是認為被殺的人就是因為沒有人權所以才被殺
還是因為沒有人權就應該死
還好意思說:應該有人應提告羅瑩雪
請問要提告她甚麼
倘若真的要告
人民應該會告你們這些人才對
作者: kyoco    時間: 2016-5-11 06:33 AM

不想下工廠
完全無悔改之心
只想浪費米
這種人留著做什麼
作者: roge50215    時間: 2016-5-11 06:35 AM

真希望採取連坐法了,這群喜歡說教化可能的人,是不是把鄭捷放出來如果他殺一個人,這群人一起死一死算了有些事情用眼睛看就看的出來的事情這群人恐怕全都瞎掉了吧?
冤案個屁阿?
作者: gn00654949    時間: 2016-5-11 07: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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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rup421    時間: 2016-5-11 08:15 AM

感覺台權會的觀點和廢死聯盟有些相近,兩個團體要不要結盟呢???說不定拖到新政府上任就可靠蔡總統和時代改無期徒刑,馬政府真是糟糕!!!!
作者: tkjking    時間: 2016-5-11 09:17 AM

對這種毫無爭議性的殺人者
還要給他多少機會?
他有給被害人機會嗎?
這些食古不化的人
該好好想想吧
如果證據不是很明確
需要時間去偵辦
那拉長時間我覺得ok
這種一翻兩瞪眼的 不快點處理是要等什麼?
作者: laokung3    時間: 2016-5-11 09:51 AM

漁民沒人權 詐欺犯跟死刑犯才有人權 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6-5-11 10:13 AM

不知道臺權會有沒有看電視新聞?臺北市幼童無辜被殺害家屬的心情?不是用
維護加害人的生存來原諒他們?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16-5-11 10:19 AM

前提是要有冤案 這種眾目睽睽的現行犯 無教化之可能 放出去就繼續危害社會 留著吃納稅人的錢 最好一途 打掉
作者: airfox1001    時間: 2016-5-11 10:21 AM

降妖伏魔匡扶正義,給羅瑩雪按個讚。下台前再簽幾個吧,不然剩下42個死犯不知要浪費多少公帑。
作者: b0sskiss    時間: 2016-5-11 10:35 AM

都審判快兩年了...
再審的意義是什麼?冤獄?還是還沒找到相關的精神病?
作者: yarks    時間: 2016-5-11 10:37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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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6-5-11 10:39 AM

應該要送醫檢查一下,感覺像是得了狂犬病(瘋X亂咬)
作者: easachang    時間: 2016-5-11 10:40 AM

台灣人權協會保護死刑犯,有想到被害人家屬的感受嗎
作者: yarks    時間: 2016-5-11 10:4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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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專業註銷    時間: 2016-5-11 10:56 AM

台權會 我以為是跆拳會

都證據確定 不拚死 天理何在

難道台灣一切都比造歐洲 為何那些廢死者都不到歐洲宣導
作者: ha59478    時間: 2016-5-11 11:10 AM

說到底不管怎麼樣都有人有意見不如速戰速決
作者: tcaa43    時間: 2016-5-11 11:12 AM

真的亂來!應該當初以現行犯逮捕9天內就槍決!
拖那麼久吃了多少個便當,還讓他爽爽過母親節,其他受害者及罹難者呢?
作者: w3e4r5    時間: 2016-5-11 11:29 AM

槍斃的好 罪行明確 速判速決 這次真的太好了
作者: summer911    時間: 2016-5-11 11:32 AM

之前就有說,人權團體將加害者的人權放大討論
卻忽略了受害者與其家屬的人權感受
可以肯定的是人權團體確實救了可能導致槍下的冤案
但是畢竟是少數。
對於受害者及其家屬不能僅以一句感同身受帶過就沒事了
人民得以免受恐懼的自由,這些人只是被關沒有教化而放出來,人民還是受到恐懼
小型案件的再犯率頗高,殺人未判死放出來,仍舊殺人的亦有所聞!
人權團體應該去評估,到底那些是可教化,說明白!
不要每個都說可教化!



作者: jazz358159    時間: 2016-5-11 11: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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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eff78    時間: 2016-5-11 11:37 AM

廢死是防止冤獄,這是確定的事情,才會死刑確定
那不該殺傌??
作者: twdjqoo    時間: 2016-5-11 12:15 PM

目擊者一堆,難道是冤獄?連本人都說不想活了,想做一番大事,難道是冤獄?
不要為了這種人浪費人民公帑,也不要為了搏版面說些五四三的
作者: kingnai    時間: 2016-5-11 12:30 PM

台權會痛批台權會:亂來!
作者: linuujj    時間: 2016-5-11 12:35 PM

應該有人提告,那你們怎麼不去告......ˇ
作者: ㄎ科ㄎ    時間: 2016-5-11 12:45 PM

以下這些團體其實都是同一批人:
廢死聯盟
台灣人權協會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部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台灣長老教會
法律扶助基金會
無國界記者組織台灣分部

這些都是某特定政黨的外圍團體
作者: policeman357    時間: 2016-5-11 01:06 PM

鄭捷槍決人民可是舉手叫好 目擊者者眾多會是冤案? 人權會當目擊者們是白癡嗎?
我發現人權會總是為殺人犯的人權作維護 那死者的人權去哪? 因為死者掛了所以沒人權?
更簡單的方法就是殺人犯的所有支出都由支持廢死的人負責 看他們還敢不敢再講廢死


作者: rocjohbby    時間: 2016-5-11 01:16 PM

目擊者這麼多你敢說出這些話
你的腦袋進水加破洞還外加腦容物都流出了是不是
你要是有種就去亡者家裡說出這些話
不被人打出去才有鬼
有錄影 有血跡 有DNA
這判死叫亂來
我看你說出這些話才叫亂來吧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5-11 01:24 PM

人都槍斃了說這些也餘事無補
至少對受害者家屬是好的
與其說這些來指責
還不如先查看看法務部為了執行這次的死刑
究竟做了多少爭議的事還比較實際一點
作者: god貓    時間: 2016-5-11 01:35 PM

這個做秀團體, 還真會刷存在感
什麼人該挺身,什麼人不該挺身
都搞不清了,這團體也只是虛有其表而已!
作者: z04a83bp4u86    時間: 2016-5-11 01:40 PM

本帖最後由 z04a83bp4u86 於 2016-5-11 01:41 PM 編輯

台灣真的快沒王法了吧,
連警察動用武力抓犯人都可能構成違法行為,
犯人的人權比善良的市民甚至警察都還要大。

犯的罪越重人權越大,
你只犯個偷竊小罪都可能有一兩人同情你偷東西的理由,
你殺個人的話會有一整個社會團體、甚至整個司法機構為你爭取人權‧‧‧

我真的想找個人問問,台灣到底是用什麼邏輯在保護善良人民?
作者: enjoy2001    時間: 2016-5-11 01:43 PM

這些人和廢核的人一樣,提不出有效的替代方案,又不肯多花錢買綠電,言行不一

作者: geniusada    時間: 2016-5-11 01:46 PM

台權會才他媽的亂來吧!
哪個單位的 羅部長依法行政 關你甚麼事!!
作者: M-Schumacher    時間: 2016-5-11 01:50 PM

我只想說八個字『將心比心』、『感同身受』。
那些廢死聯盟跟人權團體,如果他家人(一等親)被這樣對待,還能站出來堅持自己的立場,那我無話可說,還會給他鼓掌...
但,事實上,那些聯盟跟團體有哪一個是"真正的"受害者家人?不要跟我扯什麼遠親或三等親外的有遇過,那種根本沒什麼交集了,自然不會有什麼親情了!!

所以總結就是...那些人根本都是些屁,真的是吃飽太閒!!然後一堆假道學、假聖人。重點就是這些人生活過得很優渥,所以才會想提高社會層級,然後在他們的貴婦團體裡說話才能有風!!
作者: jecyline    時間: 2016-5-11 01:53 PM

這種新聞根本不需要難內容!!!
亂來的是你們這些所謂的人權團體!廢死聯盟!
你們才是在台灣製造恐謊者最大的支柱.......
看看有多少該死的罪犯卻因為恐龍的判決而多過死刑!!
因為他們知道他們犯案再嚴重都不會死!
因為有你們這些混蛋會幫他們說話!
作者: librastar1009    時間: 2016-5-11 01:5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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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x666xa    時間: 2016-5-11 02:26 PM

不懂-最近這些人為何一直為救一些罪犯而狂叫猛叫.而真正該為他們出聲的確不見他們張口.更甚是落井下石.這些人到底是怎麼了.要用這些行為來教育下一代嗎
作者: 李很白    時間: 2016-5-11 02:42 PM

不要再為這混蛋浪費口水了,他現在是死肉一塊,沒有人權可言了,媒體大作文章幹嘛?這傢伙不想活就法死嘛,還拉了一堆不相干的人去死,廢死者有為那些人發聲嗎?你們眼中只有死刑犯的人權,令人看不起
作者: ss995511    時間: 2016-5-11 02:51 PM

的確是亂來! 前面還有42位 怎麼可以讓鄭捷插隊 司法太不公平了
作者: trmcpango    時間: 2016-5-11 03:24 PM

就依法行政阿
也符合民情
不論正反意見 不太需要為此爭論太多...
作者: yenban    時間: 2016-5-11 03:48 PM

人權??
那被害家屬的人權呢??
自己不會痛就爽??
無聊!!
作者: vaguslee    時間: 2016-5-11 03:50 PM

與其注意槍決問題!
倒不如注意一下,今天公佈巴拿馬文件!呵呵!
每次有重大事件要發生都是用焦點轉移!很有用勒!
作者: 金凱杜    時間: 2016-5-11 04:02 PM

這麼做,主要是殺一儆百吧,暫時喝止跟他一樣想法的人!

不過還是很想罵這些老強調人權和廢死盟,
可以勇敢的公佈自己住家位置嗎!?
反正人權會和廢死盟認為殺人不用償命!可以再教育~
請未來的鄭捷2~N號,想殺人時去這些人家泡茶好了!

畢竟人權會和廢死盟,不怕死!
小的只是一介小市民,怕受波及!
作者: beautywatch    時間: 2016-5-11 04:0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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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amai123    時間: 2016-5-11 04:07 PM

現場100多人目擊還有監視器拍到鄭捷行凶殺人,沒有當場擊斃還讓他多活了好幾年反而造成社會秩序不良影響,反正像湯姆龍殺童凶嫌說的:在台灣殺一,二個人不會判死刑,但你鄭捷殺了4個人又是現行犯
沒有冤獄或誤判之可能,超過限額了審完火速槍決只是給死難者家屬一個基本的交代,總比拖過520換個廢死的詐騙集團上台,這些關在監獄裡的死刑犯就可以天天好吃好睡爽爽的過個4年才又要開始擔心哪天輪到槍決的好.
作者: b2752916    時間: 2016-5-11 04:08 PM

不死?所以咧!關個20年讓牠出來在殺個一回...
有些人只是被人生下來,不一定內心也是人好不好!!
作者: kkiitt    時間: 2016-5-11 04:11 PM

看著吧
綠色執政後,這些團體又會消失
專挑軟的吃............
作者: r1597536    時間: 2016-5-11 04:14 PM

死刑廢不廢是很嚴肅 值得深刻考慮的問題

但是這個案件犯人完全沒有掩飾 自己意願也是求死

整個就是悲劇

也因此讓他走也算讓兩邊都有交代

受害人家屬 犯人都能得到解脫
作者: 舉頭三呎有美女    時間: 2016-5-11 04:1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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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umo    時間: 2016-5-11 04:34 PM

人證、物證、精神判定都有

連生死辯論都給他開了,

請問是想要在關多久?

坐牢太久也是違反人權的耶  

還是請廢死聯盟帶回家供奉?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16-5-11 04:44 PM

我認為應該有人提告~妳自己不會提告??還不就是搏版面衝知名度的
作者: leonight    時間: 2016-5-11 04:50 PM

羅部長很棒
這次真的是大快人心
狗在吠就當做沒聽到唄
作者: 好吧N    時間: 2016-5-11 04:57 PM

法律就是這樣,更何況死刑不能草率,就算是在很多人的面前殺了很多人的鄭捷也一樣。
作者: dooms5021    時間: 2016-5-11 06:3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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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idihot00    時間: 2016-5-11 06:36 PM

所以拖越慢就是越有規劃性質嗎?人權團體根本來亂的
作者: milkmilk1102    時間: 2016-5-11 07:17 PM

台灣人權協會是甚麼東東?
沒錢沒人沒勢力就不要出來丟人現眼
作者: hcc066    時間: 2016-5-11 08:03 PM

罪證確鑿死刑無庸置疑
作者: ms0083351    時間: 2016-5-11 08:05 PM

要廢死的人
家人都沒被殺過啊
將心比心齁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公平公道
作者: gs50010002    時間: 2016-5-11 08:09 PM

她告訴大家 只要有心  要槍斃犯人是不必在乎體制程序

前幾年都在混而已......


作者: s4f31234    時間: 2016-5-11 08:09 PM

就是有這些人在搗亂
該死的就死一死
殺人償命 天經地義
作者: oper0083s    時間: 2016-5-11 08:12 PM

不是要先放上囚車遊街示眾感受一下人民的憤怒嗎?
說的真棒!人權團體積極一點研究一下,如何把變態殺人犯帶回你家去,證明可教化。
作者: akd8882001    時間: 2016-5-11 08:23 PM

人權團體應積極一點,好好研究一下,如何把故意殺人犯帶回你家去,證明可教化,才有意義
主張教化誰的,就請這個單位專門來教化好了. 教化過再犯的是不是敢採連坐處罰?
這兩句話我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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