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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本版發言懲罰方式異動與閱讀簽到 [打印本頁]

作者: s9446144331    時間: 2015-10-27 08:52 PM     標題: 本版發言懲罰方式異動與閱讀簽到

本帖最後由 s9446144331 於 2015-10-28 02:13 AM 編輯

小廢言:沒事真不該自找苦吃 應該等別人跑到前面去在跟上的 衝太快果然會有沒通盤考慮的問題呢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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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XIV ID: 52879085)

一、前言

日前伊莉取消了有關贊助會員警告的功能。在不能做警告的動作,此類付費用戶組有部分人士不特別珍惜自身所擁有積分,並以違反板規為樂,本版版主群決議更改用戶組的懲處方式。對於上一帖缺漏的地方做了加註,並刪除了不合理的處理方式。


二、扣分方式
由於對於贊助會員施以加重扣分,有刻意針對的問題,故刪除該部分的條文。
另外他版版主以上階層違反本版版規是處以兩倍懲罰,該項載於版主的管理守則之中。



三、禁言、禁訪方式
同樣的在禁言與禁訪方面,本版也對於禁言與禁訪做了更新。這個更新是全用戶組都適用。在此列出幾項未來的參考依據,禁言(訪)的長度會依照違規事實的大小、違規者的悔過心態、版主群(含超版)的通盤考量而的有所調整。在此累犯意指違規五次以上(包含五次)註:下述禁言(訪)指的是單板部分的禁訪。

一個月內於本版不論大小累犯者 -----> 禁言(訪)七天
兩星期內於本版不論大小累犯者 -----> 禁言(訪)半個月
一星期內於本版不論大小累犯者 -----> 禁言(訪)一個月
三天於內本版不論大小累犯者  -----> 禁言(訪)兩個月

如果你曾經因為累犯者而禁言(訪)解除後,個月內再次違規,
則視為無悔過之意,除倒扣15分積分外,將單版禁言(訪)永久,直到本版版主原諒為止。一個月後則重新計算違規,以下循環。


四、特殊事項
惡意鬧版、不服版主群藉此滋事挑起爭端、挑釁版主群之贊助與尊貴會員必單版禁言起跳。

不論用戶組,發表色情帖必全站禁訪。


五、附註
1. 贊助會員、尊貴會員的違規審查,不會因有付款支援論壇營運而有所偏頗同樣是會員,不會因為贊助與尊貴會員有付款協助論壇營運,而在板規的執行下有所差別待遇或偏頗。在此指的偏頗,意思是對於特定的違規事實成立下,贊助與尊貴會員不處分,卻對於普通會員處分,簡單來說,版主群不會因為用戶組而決定是否給予違規懲處這是執行板規的核心價值,也是保障普通會員的合理待遇
2. 未來針對上述贊助會員的違規紀錄將於本版版規區中手動增設違規紀錄專區,以取代警告功能普通會員則繼續沿用警告系統
3. 此更新條文已經過本版版主Athena94weapon、dennyhuang1216、s9446144331投票通過,並呈請超版bsexpb054審閱通過後,自公布當下開始生效。
4. 此更新條文已由本版版主與本區超版審核。修改時亦同。


六、效力
該更新條文僅適用於熱門線上遊戲區中艦隊 COLLECTION一版。
其他版塊不受本條文影響。本條文自公布當下生效。



七、回覆格式
  1. 會員名稱:
  2.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是/否)
  3. 看法與意見:(超過十字,不包含十字)
複製代碼
於本文以上述格式回覆,看法與意見超過十字(不包含十字),給予十時分積分獎勵。如發言內容違反板規,將會按照版規論處。回覆活動到12月1日0時止。本回覆禁止重覆回文。

作者: justice0826    時間: 2015-10-27 10:02 PM

本帖最後由 justice0826 於 2015-10-27 10:29 PM 編輯

會員名稱:justice0826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yes?!
看法與意見:
以上已閱,沒有其他意見,話說為什麼要設置閱讀權限阿@@?
回覆完繼續唸書和跑遠征www

作者: Howard4134    時間: 2015-10-28 02:18 AM

會員名稱:Howard4134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看了兩次(咦?)
看法與意見:這裡變得好和平啊 (遠目
               看起來版主大大們已經達成共識了 (灑花花
            --------------------------------------------
               加重扣分的罰則不見了,
               規則看起來好像變得比較正常。
               禁訪和禁言感覺對想鬧版的人比較有嚇阻的效果
               (別來亂喔,不然我拔掉你的嘴巴和眼睛XD
               而且禁訪禁言的處分對所有人都適用,
               不局限於贊助者,這樣就不會有罰則不公平的問題,
               也不會讓贊助者卻步,
               跟原本的規則比好像改善了很多^w^
           ---------------------------------------------
               某潛水員又被積分吸引,浮出水面了XD
               但是,不知道這樣算不算重複回文呢0A0
               (某潛水員冒著被打入深海,成為深海棲艦的風險浮出來回文
作者: coolzoe    時間: 2015-10-28 08:27 AM

會員名稱:coolzoe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是
看法與意見:

已閱 沒有甚麼意見OAO  違規審查本來就要有公平性呢~

然後那騷照月意圖使人OO(被查水表
作者: 殤-翼羽    時間: 2015-10-28 08:51 AM

會員名稱:殤-翼羽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Hum...

看法與意見:
有判定標準跟正常罰則
當然沒問題囉♡

昨天看完發現沒有回帖格式
於是放置PLAY到現在才回應QAQ
等..等等   艦娘本是艦娘的一部分阿~~                 

作者: kira741119    時間: 2015-10-28 09:47 AM

會員名稱:kira741119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是
看法與意見:嗯 知道了 但...私服版還是不太適合用這個規定的說@@
作者: ymsb    時間: 2015-10-28 02:02 PM

會員名稱:ymsb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是
看法與意見:
能盡到教化功能就可以吧!這裡非一級戰區,會有違反板規為樂的人嗎?當然就期望上述板規能備而不用囉~
作者: 落羽子清    時間: 2015-10-28 09:28 PM

會員名稱:落羽子清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是
看法與意見:
尊貴會員阿(遠目)
好遙遠的東西
我還是乖乖跑遠征偷油好了
歐根啥時給撈阿(大怒)
作者: peterhihi    時間: 2015-10-29 06:38 AM

會員名稱:peterhihi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是
看法與意見:尊貴會員什麼的..請自重吧
只要板面和平就好了 本來就不是吵架的地方
作者: alan0511    時間: 2015-10-29 10:10 PM

會員名稱:alan0511
是否已閱讀本規則:是
看法與意見:
不做死就不會死
有錢人也得遵守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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